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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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、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》(沪府令第65号)、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〔2018〕2号),进一步规范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,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于3月6日至7日连续组织了两场面向各区财政局、市区集中采购机构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,为推动政策落地执行释疑解惑。各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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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
发布日期:2018-03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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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、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》(沪府令第65号)、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〔2018〕2号),进一步规范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,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于3月6日至7日连续组织了两场面向各区财政局、市区集中采购机构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,为推动政策落地执行释疑解惑。各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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