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天的第一缕阳光,从冬眠中醒来。
世界成了叽叽喳喳,聒聒躁躁的世界。
世界成了热闹非凡、五颜六色的世界。
吃了一季干草的老牛甩甩肥胖的屁股,得瑟得瑟漂亮的尾巴,打个饱嗝,无限满足地从牛棚里走出。
躲在窝里儿女情长了一个季节的小鸟雀们兴奋地扑楞扑楞起翅膀,争先恐后地飞到树梢上看刚发芽的枝条。
勤劳的人们,早已在顾盼流连之中,打开满面风霜的大门,伸个幸福的懒腰,抖抖花花绿绿的衣裳,这随意的一抖,便会抖出遇风发芽的种籽。脚下是肥沃而丰饶的土地,只需一夜风吹过,便是繁花满山岗。
乡村的春天,总是人畜同在。
门前的那窝叽叽喳喳的稚嫩的雏鸟儿,对着我家的大门一阵乱叫。仿佛向我们宣告,有些生命在大地冬眠的时候,悄悄降临。哥哥调皮的不得了。趁它们不注意,三下两下蹭上了树,轻手轻脚地摘下了它们的安乐窝。那些惊恐不安的小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。楞头楞脑之际,只看见它们一家老小精心搭建的鸟窝,和窝里的全部隐私与生活,突然像一只饭碗一样,垂头丧气的倒扣在地上。一只刚睁眼不久的小家伙从树上掉下来,吱吱乱叫,惊恐不安。就像我小时候梦游,从床上掉下来,呜哩哇啦胡言乱语。
外婆一声恼怒的喝斥,让哥哥差点吓得尿了裤子。趁那结实的巴掌落在屁股上之前,赶紧将鸟窝归还原主。
雏鸟高兴得大叫,起码,在父母归窝之前,它们没有让家园丢失。这种尽到看家义务的天真的骄傲,与我们相似。它快乐大叫的口音,与我们相似。
树在长高,鸟窝也在无形中往上爬。这是一种上天的恩赐,它起码让哥哥再次萌生出掏鸟窝的坏主意时,增加了小小的攀爬难度。
它是我们天生的近邻。它听得懂我每天在树下说着什么。一连好多天,哥哥从树下经过,都没有破坏它们家园的心思。它们在树上俯瞰,我们在树下仰望。一一对等,无语交流。终于有一天,树再长高了一大截的时候,它们放心地将窝朝下挪了挪。
鸟儿终于和我们的童年握手言和。
那只憨厚的老牛幸福地朝天喷着响鼻,由着外公将缰绳牵在手心,去两里外的河滩边吃草。清澈的江水是美人镜,照得见标致的小村庄,照得见一望无边的悄悄流逝的岁月。清清浅浅,随遇而安。缓缓流淌,素朴清心。外公拿着本泛黄的老书,老牛就静卧在外公左边。我挨着外公右边。外公对着我讲兄弟水战千艘艇,兄弟出塞百丈笳,兄弟相遇三碗酒,兄弟论道两杯茶。
年幼的我听不懂。假装睡着。假装着的我,快乐无法无天。
老牛也听不懂,乖巧地静卧在外公左边。漂亮的双眼微闭,长长的睫毛垂下。嘴里有滋有味的嚼着青草。偶尔会有一只蝴蝶扑楞着翅膀落在老牛的肩上休息,还有春风吹落的花絮,轻轻扬扬。
清江河边,花光水影的时日,那是牛儿的幸福时光。也是我和外公的幸福时光。
我搞不懂冬天是什么时候到来的。它一定不是一溜烟的功夫,它蓄积了太多的秋天灿烂的金黄。乡野平平厌厌平的田坎与溪涧,像一幅幅印象派油画,间或夹杂着山水写意。偶尔雁过三两声,肃穆庄矜的土地,在完成了生命的春种秋收后,由着任性的北风抚摸成了工笔。
土墙瓦房,高低不平的路,萧索的寒风。突然在某个时刻侵入了我的正在成长着的生活。若干年后,我才知道,它们让我明白了岁月的意义。
成长中的我,开始莫名其妙的避开了乡野的那些按时生,按时长的庄嫁。我低下了头,弯着腰。那样子,像极了沉思着的幼稚的小老头。
那些乡野的时光,沉甸甸地流过我的少年岁月,那些在我后来形容为最美的时光里,挟裹着天真的梦想,在天光与黑夜的交替与轮回中,缓慢地,孤单地,游荡着成长。
一些契因会为生活开路。长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我的青春,一路专横跋扈。那些成长中的渴望与期待,终于破土而出,它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--梦想。它们蓄势待发,穿过田野,迈过山岗,迎着河风,朝着一个叫做城市的地方进发。
我在城市里读书。工作。生活。匆匆的奔走,让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关注乡野的那抹朝露,和门口那些早开的野菊花,外公的坟上长出了多少种野草,外婆的驼背又向下弯了多少。
我甚至已经好多年没有认真注意过门前的那颗柳树上,还是否停留过我的那些朋友,它们不说话,但它从来对我们没有防备之心。
我开始在一种渴望中努力地生长。就像庄嫁一样。我渴望在这个叫做城市的地方,扎下根,有属于我的春种秋收。有属于我的小小的快乐。
我东奔西闯,跌跌撞撞。站在城市的高楼里,我却常常发现自己不再生长。我不知道我何时已经停止了生长。在热闹的城市一个小小的角落,一些声音从排斥到渐渐熟悉。它让我惊恐。震颤。小心翼翼。不得不屏息倾听,却只能听到万千种声音排山倒海而来。我无从聆听,也无法聆听。因为我听不懂。
后来我才发现,其实每一座理想的城池,表面的繁华都写满了兵荒马乱。我努力迎合,却不得要领。
我开始有规律的做梦。
那些宁静的时光,那弯流淌的河水,那些金灿灿的花朵,那些清爽爽的面孔。那栋土墙老屋,那门前的老狗。那溪边欢快跳跃的鱼虾,那朝天喷着响鼻的老牛。
甚至,那棵长在稻田堤上的土里土气的车前草,都一一来到梦里。我在梦里梦见它们,我在梦里与它们对话。现实里口笨舌拙的我,梦里开始学得伶牙俐齿,我知道,是它们教给我的。背离它们的反面,我注定口笨舌拙。
城市的很多个晚上,我用半宿的时间看书写字,用半宿的时间用来睡眠。然而,我一睡下,便感到自己躺在一片喧嚣的荒野上。我看见所有的记忆沉寂下去,乡下的夜空,干净透明,那些时光的幻场便蒙太奇般的,肆无忌惮地横旦在我和睡眠中间。
我以为融入城市是时间的事情。与我无关。可是,认识一些事物越来越不容易。尽管所有事物的真相都暴露无遗,我甚至都以为我一脚已经跨进了真相之门。我用梦里重拾的好口才与城市对簿公堂。但我一努力张嘴,我就嗓子发干,一张一合间,我的一肚子话全变了呀呀学语声。于是,我试图用横竖撇捺折来说服它们,写出它们。写着写着,开头精彩纷呈,中间虎头蛇尾,到了最后,终于牛头不对马嘴。
我常常在周末让自己一脚踏进乡村的土地,儿时的温度保留到了今天。尽管乡村的那条小路上越来越人迹稀少,那些乡亲们,他们和我一样,在成长中的某个时刻,决意离开乡村去城市建立自己的城邦。人越来越少,地越种越远。那些曾经让生活丰衣足食,提供身体发育所需的田地,骄傲的稗草已经占山为王。
但那样的时刻,我依然觉得幸福。因为我留住了我的心。我将身体放在城市,我将素心留在乡野。
我在乡野的风中,自由奔跑。在风中,我泪流满面。什么时候,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,这片曾经素净的喧哗里,能够再加入我一两声幼稚的声音,就在那头老牛哞哞的后面,在那个寒风敲门声的前面,在那个夜莺啼叫的中间。哪怕,极其微小的声音。我在城市里奔跑,我常常屏声敛气,我习惯了不发出声音。耳边除了风,什么都没有。
夏夜的城市,总会有电闪雷鸣,后面带来狂风暴雨。那样的时刻,总有一丝带着乡野的甜润干净的空气和凉风,从生我养我的那个叫做村庄的地方一路倒灌而来。我迷恋地做个深呼吸。因为我知道,等不及我收集更多的清凉,它又将被城市的热浪驱逐出境。它只得偷偷回到田野的花朵头上,回到堤坝上的小草叶间,河边悠闲吃草的牛耳朵上,甚至是,在久破不倒的土墙边,在一朝一夕的炊烟上,轻轻地躲了起来。
也许有一天,我将被城市挤到一边,失去很多不敢奢望太久的拥有,我会庆幸,我有乡野的家园。我还没有失去所有。只要乡野尚在,家园就不会尽失。
有位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洗我的灵魂,我站在城乡结合部。”站在城乡结合部,我听着隆隆的回响,我呼吸着结构复杂的空气,我一边扎根一边叛逃。
我来到城市,但城市永远不会是我人生的注脚。我注定已不能回到乡野,但乡野永远是我情感中最纯粹的部分。
庄稼青了黄,黄了又青。且在这空阔而纷繁的岁月里,永久保留温暖的乡场。把乡野的每一声鸡鸣,每一声牛哞,每一声树叶的摇响,包围在一个素雅的角落。不染尘埃。
前行的途中,且把梦打开一个天窗,让一颗素心在单枪匹马的生活闯荡里,缓缓而幸福地降临。
【本文入选2015年中国散文佳作精选集中国 书籍出版社 主编:毕凌锋】